《我哥是爱而不得的反派》文章写得好,情节逼真,内容感人,陆重雪陆重明等人物描写的维描维绡,这样的言情小说被佚名写的堪称完美。主要讲的是:为了心中的执念和不甘,他做了不少错事。此刻,他该做最后一件正确的事。于是,当台上……
但我哥那么要强,那么骄傲。
天天围着女主转,跟个哈巴狗似的。
女主生病了,我哥撒丫子就往医院跑。
结果发现男女主在病房里亲得热火朝天。
女主生日那天,我哥砸下大半身家,买了一块超级闪的蓝宝石当生日礼物送给她。
可女主却更喜欢男主用狗尾巴草编的戒指。
从那以后,我哥就特别讨厌穷小子。
被女主拒绝了一百次之后,他还是笑得云淡风轻:“我这么好,她迟早会明白的。”
结果第二天,男女主结婚的消息就上了热搜。
当晚,我哥就没了踪影。
酒店里。
此时我哥陆重明正紧紧攥着那张喜帖。
他想了好多。
要不要去抢婚,或者直接大闹一场。
但所有的念头,
在他看到那个穿着白色鱼尾婚纱、笑得眼睛弯成月牙的女孩时,瞬间都烟消云散了。
他想起高中盛夏,女孩给他讲题时垂下的柔软发丝。
想起她站在流苏花树下,回头叫他的名字。
这些回忆,他一个人珍藏了很多年。
可终究,她的幸福并不在他这里。
之前一时冲动,
为了心中的执念和不甘,他做了不少错事。
此刻,
他该做最后一件正确的事。
于是,
当台上新人交换戒指时,
他也像其他宾客一样起身鼓掌,
甚至比任何人都要用力。
台上花瓣如雨般飘落,
他伸手接住一片,紧紧握住。
陆重明心想,
他该退场了。
于是,在男女主幸福相拥的时刻,
他叼着烟,低着头,给对方发了几个字:
【恭祝新婚。】